巴彦淖尔市“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和公路网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和公路网规划编制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巴彦淖尔市“十五五”期专项规划目录清单;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十五五”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五年,为落实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部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进行巴彦淖尔市“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和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
《巴彦淖尔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规划编制内容紧密结合发展形势与需求,做好发展形势研判,主要涵盖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以及推动各种交通方式深度融合发展等内容,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推进技术创新、强化安全保障,提高交通设施可靠性,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主要通道及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等多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巴彦淖尔市“十五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规划编制内容主要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牧区公路、枢纽场站等建设项目;二是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运输服务质量,打造高效畅达的公路水路运输网络。三是推动交通行业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推动交通运输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四加强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运输保障水平,强化保障措施等。
《巴彦淖尔市公路网规划编制》: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编制》(2022-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在国家和自治区对国家高速、普通国省道网调整的基础上,计划对全市境内七个旗县区县乡村公路网进行优化和调整,全部调整完成后,将国省县乡村公路线位统一上图形成新一版的公路网规划编制,为下一步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开展打好规划基础。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 名称 | 规划期限 | 技术标准 | 规划范围 |
GH-1 | 巴彦淖尔市“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 | 规划基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 | 满足国家、自治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 巴彦淖尔市境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等综合运输通道、交通网络、运输服务。 |
GH-2 | 巴彦淖尔市公路网规划编制 | 规划基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 | 满足国家、自治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 在国家和自治区对国家高速、普通国省道网调整的基础上,计划对全市境内七个旗县区县乡村公路网进行优化和调整。 |
2.3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划报批稿,履行审批程序,推动印发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专业至少包括“公路”专业,提供网页截图);
②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类似工作,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仅适用于企业单位)。
3.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时对2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领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领取网站: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交易系统(******:9443/tpbidder)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9443/BidOpening)。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
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地点为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9443/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GH-1人民币1.5万元、GH-2人民币3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根据《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巴交易发【2025】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8、监督部门
名称: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电话:******
邮政编码:015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编:015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刘女士、李先生
电话:******、******
邮编:015000
标 段 | 基本资格条件 |
所有标段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副本); 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专业至少包括“公路”专业,提供网页截图); ******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标段号 | 业 绩 要 求 |
所有标段 | 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类似工作,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标段号 | 信 誉 要 求 |
所有标段 | 1、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为准)。 |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标段号 | 人 员 | 最低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所有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或参与过1项相关工作; 3、本单位自有职工(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
注: 1、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均视为在本单位工作,但除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外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截图佐证。
3、根据《建市办函【2019】92号》第一条的规定,以下六类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需提供其符合下列情况的证明资料。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3)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优先; (4)《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本次招标以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银行保函原件(本次不要求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交易平台要求使用电子签章除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交易平台要求使用电子签章除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编制内容及编制深度 | 20分 | 根据整体技术建议书论述、工作方案编制内容和编制深度的合理性、项目实施背景认识、可行性得12-2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根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关键技术问题基本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得6-1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得3-5分。 | ||||||||
专题编制进度保障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进度保障措施、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基本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时性得6-1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项任职业绩(同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一致)加5分,本项最多加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 E1=0.2、E2=0.1。 评价最低得分值为0分。 | |||||||
2.2.4(4) | 其 他 因素 | 业绩 | 20分 | …… | 20分 |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得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项业绩(同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一致)加5分,本项最高加5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 | 5分 | 满足“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满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优先获得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的中标资格。 | ||||||||||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注①:“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